为全面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彻底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研讨会方案,9月18日上午,区房产物业管理局召开了集宁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研讨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林主持了会议,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及物业管理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物业办主任宣读了《集宁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随后大家进行了集体讨论,逐个发言,提出方案的不足和可行性。经过激烈的讨论,对方案的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从原来的房产物业监管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都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逐步进行标准化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淘汰一些不规范的服务企业退出市场等措施。

接着,对《集宁区老旧住宅小区推行准物业管理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方案最终明确了“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工作目标,实现准物业管理的目标,逐步推入市场运作。

李晓林提出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先进典型带动和多元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坚持老旧小区改造与准物业管理同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解决好当前物业管理中居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持续发展;四是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原则研讨会方案,将物业管理工作贯穿于前期开发和后续管理的全过程,重点抓住体制机制问题和物业管理的难点问题力求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