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曝光!休宁又一人被终生禁驾!
亲朋好友、街坊邻居如果遇到什么喜事,大家会送上祝福开业庆典花篮价格,并开玩笑说“蹭蹭喜气”。然而休宁一男子竟是这样“蹭喜气”的……
商家开业通常会在门口摆上花篮图个喜庆,但是这在男子李某看来却是下手的“机会”,两年不到的时间里,李某5次单独或伙同他人盗窃商家庆典用花篮190多个,最终触犯刑法。

(网络图片)
现年46岁的李某系休宁县进城务工人员。从2018年5月起,他发现新店开张营业的花篮可以卖给鲜花店回收,便产生贪念。

同年5月27日凌晨,李某骑三轮车路过屯溪一家新开业电瓶车店门口,将该店摆放在该店门口的40余个开业花篮盗走,后以2元1个的价格卖给花店。此后,李某胆子越来越大,伙同他人或单独干起盗窃他人开业用庆典花篮190多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5月11日凌晨3时许,在李某伙同桂某(另案处理),将市区一家饭店门口摆放的34个开业花篮盗走后的第三天,辖区荷花池派出所追踪而来。在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李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

近日,屯溪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有自首,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开业庆典花篮价格,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