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1.公告期: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8日17时止。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应携带《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
4.租赁标的以现状租赁、移交和使用,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成交后承租方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租赁标的运营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参与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场地租赁网站,确认了租赁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5.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首年全部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出租方按违约处理,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可以重新挂牌租赁。
6.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赁标的发生安全、消防等事故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或调换给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租赁期间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私自维修改造或新增固定设施设备场地租赁网站,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8.租赁标的装饰装修、维修改造等事项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维修改造不得改变或破坏租赁标的主体结构,租赁到期后承租方投入的可移动物可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物由出租方享有,出租方就此不再进行补偿。
9.租赁标的及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及维护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相关维护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租赁标的到期后要确保租赁标的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若有损坏的,须由承租方自行修缮,无法修缮的须照价赔偿。
10.标的2的承租方须严格按照铁路货运站台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严格规范从事货运站台的运营活动。在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责任而发生的安全等事故的,由承租方独立承担一切风险与责任。
11.租赁标的运营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此次租赁活动所产生的税、费由租赁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13.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政府政策变化、土地利用开发等不可抗拒因素,出租方有权终止或变更《租赁合同》,同时退还承租方剩余租金且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及责任,承租方应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间无条件腾退并向出租方移交租赁标的。
14.疫情期间,意向承租方踏勘租赁标的,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租赁标的踏勘期间被隔离等相关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15.其他详见《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