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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场地合同范本|租客与房东的博弈——我刚入住电器就坏了怎么办?

2022-12-30 07:06:1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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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最近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情,已经困扰了我一个星期了,本来是准备做一个关于这件事情的视频发到视频网站上去,但由于本人口才不佳,过程中又没有很好地进行视频取证,加上这一个星期睡眠不足的问题,导致现在想起来还是会有点焦虑和困扰,想想还是直接拿文字来记载来得实际,翻阅也比较迅速。

这篇文章我准备分为这几个部分来讲述:1. 本人的背景;2. 房子的情况和签订合约的内容;3. 事情的发生起因和经过;4. 冲突的发生;5. “法”与“情”的博弈以及基于“人性”的思考;6. 事情结果及租房建议;

一、本人背景

本人工科专业背景,现在一家市属公有制单位工作,入职刚满一年,七月份刚好到了要换房子的时候,月薪扣除五险一金后到手可支配金额为6K+,因为一些私人原因将父母接过来同住,因此需要租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所以本人在上一个租房合同差一个月到期的时间点就出来找房子了,七月份刚好碰上毕业季,租房生意很火爆,如果不快点下手,好房源很容易被抢走。

二、房子的情况和签订合约的内容

在我的个人认知里,租房这件事情还是找中介比较快,在七月份这个时间点时间是耗不起的,我预备花两个星期找到一个合适的两室一厅,要求不高,居住舒适、小区整洁、房间干净就行了。租房中介有很多,我所在的城市里“x家”是做的比较大的平台了,当然每个平台上的房源并不是完全共享的,直接去某个地方附近找小型的地产公司,比如“x丰地产”、“x地置业”等等,说不定也会有很好的发现。虽然中介公司的服务内容基本相差不大,但是每家公司的服务条款和服务水平是不一样的,不能够私自认为这些公司都一样。

我先提一下我之前在“x家”中介租的第一套房子,房龄才5年的三室一厅,由于是与人合租,经济压力要比整租要小很多,加上合租人和房东等人很负责任,关系维持的也很好,房东主动要求到街道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所以基本上没有为房子与合同的事情操心过。

再说我现在租的这套房子,是在这个小区附近的一家中介公司找的房子,属于90年代的房改房,房间设施比较旧,加上我所在的城市空气湿度比较大,电器久置不用损坏的几率很高。中介手续按照正常流程安排我去看房子的,我在看完房子后,第二天晚上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房东要求租房日期从签订合约的当天开始计算,在中介的坚持下,租房日期延后一天,即2019年7月13日开始。

为了保护自身的正常权益,一般来说,签订了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不论有没有备案均应该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约束双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只是针对合同应具有哪些内容和条款进行了规定,并未对某一项具体的内容进行规定和明确,所以合同里面某项具体的内容,一般是由中介出具的合同范本来签订合同,但是每家中介的合同范本的内容是由差异的。那是不是说作为承租人,在不懂法的情况下就不能很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了呢?

其实中介提供的合同范本只不过是为了方便签订合同提供的一项服务,合同中的具体内容可以进行变更,甚至可以不用中介的合同范本,自拟一份。由于这是一个双向合同,可以通过与房东协商,将一些未尽事项补充到签订的合同中去。不要觉得这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在作为承租人的情况下,本身这个身份就不占有优势,遇到事情如果连合同都不能保护你自己,那只有自认倒霉,就算在损失不大的情况下,也会觉得非常糟心。

在这里,我本人就犯了一个比较严重的错误。我是本着诚信去租房子,房东的态度也很好,交房的当天把所有的电器都打开给我看了,一切都是正常的,加上上一任租客刚走,中介公司的人办理业务也十分迅速,我的脑子里此时充满了“未来一年在这里生活下来将会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而不能自拔,忽略了及时添加保护自身权益的附加条款,因为这家中介的合同内容不够完善。在承租方义务中有这样一条,“合理妥善使用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及家私家电,造成损害应照价赔偿,但自然损耗除外”,如果在这一条中加上一个免责条约,那么这件事情将不会发生,比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承租方在正常使用、操作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及家私家电的一个月内,发生了损害应由出租方负责维护修理,免除承租方的维护修理责任,承租方恶意破坏的情形除外”。

三、事情发生的起因和经过

我从2019年7月20日开始入住,房间的客厅有一台Pioneer牌电视机,之前没听过的牌子,看起来挺好挺干净的,但没想到会在我入住的半个月内坏掉,如果是根据合同中第五条承租方义务的第一款中的内容,“合理妥善使用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及家私家电,造成损害应照价赔偿,但自然损耗除外”,那么如果我不能证明电视是自然损耗结束自己的生命的话,那就要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

签合同的时候,房东本着诚信的原则,向我出示了房产证、身份证等基本个人信息,移交房子的时候,房东也本着尽责的态度,把每样电器都打开试了效果,根据房东的描述,“房子里面次卧和客厅的空调都是新的,只有主卧的空调久了一点,不过不影响使用的;这个客厅的电视刚买回来没多久的,都是新的来的,搬房子的时候,我们本来还想拿过去的,电视总共才使用了不到3年的时间;......(此处省略房东对其房间和家电家私过多的很新很新的描述)”。因为验房的过程很顺利,基本上也没有什么问题,所以最后没多想就接收了。(作为承租人,此处犯了严重的错误,不论房东把他的房子和家电描述的有多好、多新,根据合同内容,你接收房子后,房屋的维护和管理由你全权负责,不同中介公司提供的合同范本稍有不同,此处不再赘述,如果后续出了问题也造成了损失,那么你这个时候如果没有提出疑问并要求签订补充协议的话,直接由承租人全权负责。)

我从接收房子之后,一直在搬家和收拾房间,那边的房子也还没有到期,基本上没时间和精力过多地浪费这边的电视上面,况且现在年轻人基本看电脑了,有电视也不会去看,所以实际情况是,这台电视放在客厅里面,我只在入住当天开过一回。

2019年7月28日,中国电信的工作人员过来装宽带,免费送一年的电视使用费用,所以当天进行了电视的调试,结果在广电的机顶盒开机正常的情况下,换成插入中国电信机顶盒,开机图标Pioneer就没有了,之后换回广电机顶盒进行调试也没有这个图标,但是电视的声音是正常的,只不过没有画面了。当时用微信拍了视频发给了房东:

临时场地使用证明范本_合租场地合同范本_租场地协议书范本

Pioneer电视有声音无图像

发现问题后,我第一反应是找房东汇报情况,然后采取措施,排除我认知力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我当时就把电视机搬起来放到地上,方便接线的同时,也看看它的具体情况,结果发现电视机后盖有“白色颗粒”附着,后盖及底部均有“油状”物质流出,电视机实际情况如下图:

临时场地使用证明范本_租场地协议书范本_合租场地合同范本

电视发现出问题时的后盖,未经处理的原样,拍摄于2019年7月28日;电视后盖白色颗粒肉眼可见,触摸有突兀感,有点类似于金属盐的“结晶”,VGA、HDMI等接口已经锈蚀不堪,后盖的开孔处同时有油状附着物,怀疑是从内部电路板中流出。

根据房东前述电视机很新的言论,在这里就被完全反转,最起码房东对自己的家用电器不够了解,抑或者是了解情况,但是隐瞒了部分的事实。问了中介,中介当时也没有注意到电视机后面会是这种情况,所以事情就变成了当事人双方,加上最主要的见证人都不清楚事实的真实情况,那么这件事情就很难得说清楚了。

在这些白色颗粒物质挡住了电视标示牌的情况下,我用了一张湿纸巾和几张面巾纸擦拭了电视机的后盖,擦完的后期情况如下图,这个已经是房东把电视机拿回去后自己拍的,不管房东有没有做后续处理,但是先拿上来再说。(这里又犯了错误,不管这个电视现在怎么样,都不要进行处理,后续导致房东认为我的清洗行为是导致电视坏了的主要原因,但电视坏了和清洗行为是有先后顺序的,所以一定要处理,也同时要做好现场取证。)

合租场地合同范本_临时场地使用证明范本_租场地协议书范本

房东拿回电视后发我的照片,拍摄于2019年8月5日;擦拭痕迹应该是我留下的,仍然去除不掉那些带颜色的附着物。

合租场地合同范本_临时场地使用证明范本_租场地协议书范本

房东拿回电视后发我的照片,拍摄于2019年8月5日;后盖“结晶”被擦掉了,但是擦拭过后留下了这些白色的痕迹,这是房东说明我的清洗行为存在问题的主要攻击点。

但是房东认为问题出在信号的问题上,两个公司的信号不同,导致电视机内部程序编码发生错误,并认为电视刚用3年左右的时间,电视的状况是十分好的,卫生也是及时打扫的,电视是绝对能用,而且是好的,绝不会有什么问题。说着就把广电客服的电话给了我,让我联系人广电人员上门调试电视信号。因为我认为广电公司没有维修电视的义务,所以没有给广电打电话。2019年7月29日是星期一,一周的工作又开始了,坏了的电视就放在电视柜原来的位置上,保持原样。

四、冲突的发生

8月3日,星期六的中午,房东过来看了一下情况,他儿子也进行了一番操作,发现屏幕还是打不开,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这么熟练,也没做过多的解释,最后他们把电视机搬走了,然后说回去修一下,后面再联系我。

8月5日,星期一的中午,我正从午休中回过神来,房东给我发了微信,“你好,电视机送维修部检查确认是受腐蚀物质擦洗已造成损害而损害程度还要进一步检查如果能修复初步估算费用需要650元至800元左右这些费用需由你来支付你认为修不修由你确定你给我回复”。我知道房东讲的白话,普通话水平并不高,但是不经过商议直接将这起事件定义为我的个人过错,并且需要我负全责,这我无法接受,于是冲突就发生了。

我提议,坏了的电视需要定损,而赔偿责任的分隔需要第三方的鉴定与见证,定损可以找售后维修部出一份鉴定单,而责任的分隔可以找民警备案或者找中介协商都可以。但是,房东一方坚持认为维修电视是我作为承租方应尽的义务,先把东西修好,后面再谈论这些问题都可以。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原则和基本点都不一致了,别说协商了,就算是协商也只会变成双方相互驳斥,在事情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冲突只会越发升级。作为一个外来务工人员,我更希望在不起冲突的情况下,得到公正的裁决,这是作为承租方的一个先天性不足的心理弱势。

五、“法”与“情”的博弈以及基于“人性”的思考

首先说一下“法”,基于中国的基本国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面对法律,公民的行为基本上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公民却缺乏法律意识,面对遇到的事情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协商解决,实在是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会去寻求法律的帮助,到这种时候,双方的成本损耗一般都是成指数级上升的。

再谈一下“情”,基于中国的基本国情,其社会的监督和管制实际上还是以“人制”为主,“法制”为辅的。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第一个是中国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淡薄,遇见事情首先想到的也不是采取法律的途径,而是通过协商的途径解决,那如果遇到拒不履行协约内容的,往往事情会反复,最终事情还是解决不了的,往往就会演变成暴力冲突,使事情往坏的方向狂奔,进而走向极端;第二个是中国的社会法制体系还在建设当中,要做到事无巨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第三个是社会人口结构之间受教育程度的差异问题,在一些老一辈社会公民的心目中,面对法律、警察等字眼,在心理上是存在一些恐惧的,尽管我们中国的警察非常尽职尽责,也努力做到了亲民,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但有一部分人就是害怕与他们打交道,甚至到了“谈虎色变”的地步。以上的种种原因,使得“人制”变得非常重要,那么“协商”也就成了解决纠纷的必要途径。

最后谈一下面对纠纷时,我的基于“人性”的一点思考。首先,在租房的过程中,面对造成的损害,当事人想的肯定是如何最大程度的避免自身的损失,在这一点的基础之上再去承担自身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但在做任何的事情之前,最最重要的是收集到所有对自身有利的证据、证人或证物,同时想好应对一切情况的措施。

作为承租人,在面对房屋财产造成损害的结果时,在自己判断确实不是己方的事故责任的时候,面对房东、中介或警察,这个身份本身一定是处于劣势的,但不论是不是你的责任,首先你的态度就要标明,“如果是你的责任,你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接受赔偿的义务和责任”;

其次也要表明自身的立场,“我们都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也都希望找一个妥善解决的办法”;

再表明这件事情其实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我认为应该不会是由我的行为造成的这一决定性的后果,作为诚心租房的租客,我有妥善保管房间财务的义务,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这么少的使用频率,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确实我对于这个电视有疏于管理的责任,但是我比较倾向于认为它是由于自身损耗造成的结果”。

当谈判进行到解决方案的时候,可以与房东协商事故责任的划分,但房东坚持要你负全部责任时,可以从对方的角度来理解这个问题:第一,物件交给你的时候都是好的、新的,你都验过能正常使用的,现在出了问题,应该由你来负责;第二,你作为租客有这个责任和义务来保管好我移交给你使用的家电、家具,没有保管好是你的责任;第三,我把房子租给你也是看在与你的缘分,既然我们签了合同达成了共识,出了问题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按照合同第五条,“合理妥善使用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及家私家电,造成损害应照价赔偿,但自然损耗除外”,这么短的时间内,怎么可能自然损耗这么快呢?所以按照合同还是要由你负责维修;第四,看待任何事情我们都相信是眼见为实,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谁也不清楚,也没有人能够作证,但现在结果是电视坏了,那么这么短的时间内从好到坏,发生了质变,你作为租客是唯一接触这台电视的人,所以你的责任也最大,所以还是你来负责。

我们可以看到,这件事情发生到这个地步呢,双方都致力于减少自身的损失,而忽略了对方的诉求和一些基本的事实。租客的确没有尽到保管的义务,也没有通过补充协议的手段来规避自身的责任。房东没有尽到对自己的家具、家电做到知根知底,不明白设备的基本情况,只知道能用就是“新的”。租客也忽略了对家具、家电基本情况的一个确认,没有做到督促房东在移交前确认其基本情况的义务,同时也为以后发生问题埋下了隐患。房东希望坏了的东西,你能修好,维持原状,能够使用,谁也不想难为谁。租客因为租期短,设备的使用时长基本为0,不需要承担全部维护责任,所以判断自己最多承担部分责任(根据合同内容,不承担责任是完全不可能的)。

因此,在事故责任上的分歧意见越来越大,谁都不肯让步的情况下,房东当然想赶你走了,爱租不租,和气生财嘛。但是“赶”的话也不是房东说了算的,毕竟租房合同属于双向合同,房东会提出通过和平协议的方式解决,即退给你押金,给你时间,你房子到期之后按时搬出去,违约金免谈。

当然你可以提出把电视拿过去做鉴定,根据售后人员的鉴定意见判断电视是不是自然损耗造成的损害,这可以说是租客唯一可以规避自身全部责任的办法。但鉴定同维修一样是需要金钱支出的,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这件事情才可以进行。一般来说,电视后盖铭牌上都会有售后服务电话合租场地合同范本,也可以直接找当时购买电视的平台预约上门服务,我问过电视的销售人员这个问题,上门服务费用在50~80之间,鉴定费用另算,几百块钱也能搞定,由鉴定人员开具收据和证明,可以私下预约售后人员上门,他们也很乐意。但房东肯定不乐意做鉴定了,毕竟鉴定费用也是一笔不大不小的开支,即使均摊也是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要求均摊,但实际上如果要做鉴定的话,这笔费用肯定是由租客来承担的,如果结果对租客有利的话,那么只出鉴定费也就能搞定整件事情。

六、事情结果及租房建议

事情的最后,在我与房东的儿子之间理性的对话下,房东免除了我维修电视的责任,但同时,房东方将电视收回。房东损失了一台使用了3年价值2000元的电视,租客损失了电视的使用权,合同的内容不改变,以后房间的家具、家电发生任何损害,均由租客负责维护修理。这个结果双方都退让了一步,双方都能够接受,作为租客我能够继续租这个房子,也希望能够愉快的居住下去。

同时在这里也提醒一下广大租客朋友,在面对租房这件令人头疼的事情面前,从我这件事情中给大家一些建议:

与房东保持和谐友善的关系,和气生财。买卖不成仁义在,不要因为一些小事情就闹僵了;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特别是房屋年限过长,家具、家电使用年限过久的房子时,一定要仔细确认各物件的基本情况,也一定要及时提出签订能保护自身权益的补充协议,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这是能保护自己最有效的工具;在房屋物件发生损坏时,不要私自进行处理,一定要在房东本人见证和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在发生纠纷时,可能会有语言不通导致冲突升级的情况,本案例中房东讲的白话我就完全听不懂,因此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可以是中介或者是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老一辈的人因为年纪大了,身体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都不如年轻人,老年人身体都不好,万一因为你的言行造成了身体上更加严重的后果,那你还要对他的健康负责。所以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能够图一时爽快口不择言,一定要选择对方能够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协商,没有什么不能解决的问题;不排除有一些老一辈的人,面对社会监管体系比较谨慎和排斥,怕惹麻烦的,不要着急上火地去报警或备案,即使认为自身权益蒙受冤屈和损害合租场地合同范本,也要通过协商的方式去解决纠纷,在他们的意识里,找警察协助是最后没有办法的办法;大部分的纠纷的原因都来自于沟通不畅,双方都有诉求,不妨静下来听听对方的要求,明白对方的底线是什么。我们绝不同意不合理的要求,但也要深刻意识到自身在这件事情中所犯的错误以及自己能接受的底线是什么,从事实出发,认真协商,有效解决纠纷。也许你掌握了大量的证据,但是双方都认可的事实才能成为证据,所以不要被自己所掌握的事实所迷惑,也不要忽略对方所讲的事实;退一步才能够解决问题,房东要赶你走,他自己也要蒙受损失,赶你走不是他的最优解,双方让步才是解决事情的方法,所以在协商的过程中要以退为进,促进和解结果的发生。在承租人作为弱势群体的情况下,事情解决的最好方式就是和解,是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情况下,继续住下去。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目的,那上述所说的这一切对你来说并不适用,请寻找其它方法解决纠纷。

————2019年08月09日凌晨记,后续有补充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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