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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时,需要缴纳的税赋项目及税率如下:1、房产税: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5、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场地租赁税收,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一、广州房屋租赁税的计税公式:
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地税发[2006]267号)第六条以及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场地租赁税收,按综合征收率征收个人出租房屋税收
(一)出租人取得房屋出租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免征)。

(二)为了便于征管,对个人出租房屋应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合并按综合征收率进行计征,计税公式为:
个人出租房屋应征税额(未含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个人出租房屋应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个人出租非住宅取得租金收入,除按综合征收率计征税费外,还涉及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个人出租非住宅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土地使用税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应按各方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如综合楼分属几个单位使用,按各自占用的建筑面积计算占用土地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其计算办法是:应交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该单位使用的建筑面积×综合楼使用土地面积(平方米)÷综合楼全部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场地租赁有没有印花税
根据税收政策规定,出租场地应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营业税税率为5%,以租金收入计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教育费附加率3%,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均以营业税为计税依据。
3、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的土地等级税额标准缴税。不同所在地土地等级税额标准不同。
4、印花税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缴税。

5、企业出租的,所得税并入企业所得税一并计算
6、个人出租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扣除800元及相关的税费后缴纳,税率为20%。
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