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关于达成西安饭庄租赁经营场地开设餐饮店意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所属分公司西安饭庄(下称“西安饭庄”、乙方)于2010年5月20日与(下称“”、甲方)初步达成了意向,西安饭庄拟以年租金不低于100万元的价格租赁所拥有的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110号西安钟楼饭店主楼七层西翼约700平方米的大秦厅,作为西安饭庄开设新经营网点的经营场地。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该公司为(以下简称“惠群集团”)的子公司。惠群集团为(以下简称“西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持有的49%股权。惠群集团与本公司同属同一个大股东西旅集团。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标的为,面积约为700平方米。 4、本次关联交易经2010年6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本次表决中,公司3名关联董事李大有先生、李永升先生、郑力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强力先生、杜莉萍女士、雷少辉女士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0年6月9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5、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关联方关系:该公司成立于1986年8月7日,惠群集团持有的49%股权。惠群集团为西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惠群集团与本公司同属同一个大股东西旅集团,西旅集团分别持有本公司、惠群集团26.31%、100%的股权。
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
住 所: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110号
法定代表人:赵济平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实收资本:10,500万元
公司类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6469
经营范围:客房、餐厅、酒吧、洗衣房、健身房(以上有效期限至2010年8月10日)。
主要股东:惠群集团持有49%股权,持有51%股权
(2)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92号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巩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注册号:6138
税务登记证号:6445
主营业务:国内商业、居民服务、物资供销(其中专项审批商品需办审
批手续)、自有房屋出租和物业管理项目。

主要股东:西旅集团持有惠群集团100%股权。
2、为惠群集团的子公司,惠群集团持有49%的股权。惠群集团与本公司同属同一个大股东西旅集团。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未获知、惠群集团与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系。
4、未获知、惠群集团在最近五年内受过与证券有关的行政及刑事处罚,也未获知其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事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钟楼饭店七楼西翼的大秦厅,属于所有,面积约为700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制定依据是参照了周边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了本次交易的年租金不低于100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场地及经营范围:
(1)租赁场地:甲方所拥有的西安市南大街西安钟楼饭店主楼七层西翼的大秦厅,面积约为700平方米。
(2)经营范围:乙方租赁大秦厅用于餐饮服务业经营,开设新经营网点。乙方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租赁期限5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交易事项每三年须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3、租金标准与结算:
(1)本租金分为固定租金和浮动租金。
固定租金:全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浮动租金:甲乙双方约定,按照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的比例提取租金,其中:餐饮收入甲方24%、乙方76%;酒水收入甲方20%、乙方80%。
如浮动租金高于固定租金的只需支付超出部分,如浮动租金低于固定租金的只需支付固定租金部分。
(2)结算方式:
每会计年度为一结算期,每月结算一次固定租金,每月到期后15天内西安 场地出租,由甲方开具正式国家税务发票(陕西省西安市租赁业发票),乙方在一周内付清款项,每延期一天甲方加收3%的滞纳金。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经营场地及场地内的设施设备,确保的经营需要,包括固定资产、家具用具、环境装饰等及日常的维护与维修。
(2)负责提供专用电梯一部,保障经营需要。
(3)负责提供停车场,免费供就餐客人使用。
(4)负责经营场地的财产安全保卫工作及周边地环境卫生 。
(5)协助乙方做好营销宣传及产品销售,营销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及人员安排工作。
(2)负责日常经营中的材料成本、物料消耗、人员工资及营销宣传费用等。
(3)应爱护甲方提供的所有财产,若有人为非正常损坏,照价赔偿。(4)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店规要求西安 场地出租,做到衣帽整洁,礼貌待人,讲话和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