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应该向提交《关于非“黑名单”企业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本项目拒绝在信用中国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报名时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3.意向承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4.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承租方自行办理。5.标的物以现状租赁,项目按首年租金竞价,考虑面积调整情况,应在首年租期内完成面积测量,首年实际租金=中标价*(测量面积/原面积),第二年按首年实际租金为基础上浮3%。6.意向承租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意向承租方办理报名手续后视同竞买方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停车场场地承包经营合同,意向承租方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周边环境和设施等情况提出异议。现场查勘联系人:董小姐,联系电话: -2290130/。7. 意向承租方需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意向承租方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意向承租方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意向承租方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8.意向承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意向承租方名称须一致)。9.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方须于收到中标通知书30个日历天内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相当于3个月租金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转账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10.为完成勘察定界和面积测量工作而聘请机构所需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11.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12.风险提示:委托方特别提示中标经营方停车场场地承包经营合同,经营期间若标的物因政府主管部门政策指令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的变更或城市建设的需要等需收回的,中标经营方必须无条件立即终止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腾退撤场,由此而致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委托方将不予任何补偿也不承担任何责任。13.中标方应按照《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和租赁合同约定经营管理停车场,具体规定详见附件《城轨唐家湾站配套停车场经营租赁合同》,同时,中标方应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按照联网管理规定同步配建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和管理设备,并接入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平台。
中标方应当按照联网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向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传输停车信息数据。14.中标方应按照相关法规条例,做好停车场经营单位备案。15.中标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停车场。中标方擅自改变用途使用的,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委托方有权要求中标方在限期内做出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或拒不执行整改的,委托方有权向政府职能部门提议要求对中标方进行处罚,并有权视中标方违法违规情节轻重的情况决定终止合同及追究中标方违约责任。16. 租赁经营期内,如标的停车场因非中标方导致的安全问题或委托方要求进行整改等工程,导致场地无法正常使用的,经中标方申请委托方书面同意后,租赁经营期相应顺延,经双方确认的场地无法正常使用期间不计收租金。17.租赁经营期内,中标方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卫生费、管理费、通讯费、国税、地税所征收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应自行按时缴纳。场地及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及维修:租赁经营期内,标的停车场及其相关设施包括地面、照明、水电设施、地下管道、消防设施等的管理、维护、保养、维修责任及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具体详见附件《城轨唐家湾站配套停车场经营租赁合同》。
18. 中标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如违反相关法规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中标方承担。19.意向承租方应完全了解并同意以上披露事项,理解公共停车场经营的风险,盈亏自负。2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城轨唐家湾站配套停车场经营租赁合同》。意向方参与竞价即为同意附件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中标后须按该合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