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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甲方:乙方:及酒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场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房屋(场地)位置和面积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业用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街101号大厦b座六层,使用面积为2700平方米。1.2具体的租赁区域详见附件1:房屋(场地)平面图。第二条:租赁房屋(场地)的用途所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为文化娱乐(酒城).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及免租金期限3.1租赁期限为20年,自XX年6月01日至2025年05月31日。3.2免租金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年02月28日。第四条:租金和定金4.1租金的确定适用逐年递增的办法确定。其中,第12年为人民币2元/平方米/天,月租金总额为162,000元,三个月租金总额为486公司营业场所租赁合同,000元,年租金总额为1,944,000元(大写:壹佰玖拾肆万肆仟元)。第3XX年,每天每平方米2.7元,第1120年按经营情况租金另定。上述一个月按30天,一年按360天计算。
上述租金中不含水、电、空调、供暖、垃圾处理等费用。4.2乙方于签署合同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如果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如果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4.3免租期结束后,定金同时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或商场的有关制度在乙方经营期间违反本合同所约定义务时给予乙方相应处罚。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10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予以返还。4.4每3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周期,,除第一期租金按本条4.5执行外,以后每期的租金应提前30天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为乙方开具正式发票。4.5第一期租金的交纳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前3日内支付。第五条:续租优先权及转租5.1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需要续租的,乙方应在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否则,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屋(场地)。第六条:其他费用6.1乙方正常经营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6.2乙方装修和改建以及专用和专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3甲方负责安装水、电、天然气表,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水电费的标准按北京市的规定价格执行,空调费按实际使用电表数字计算。6.4垃圾清运费由乙方自负。6.5甲方协助乙方申请有线电视、通信、宽带的开通,有关开户和使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6应由房屋(场地)产权方交纳的有关房屋(场地)本身的费用与土地使用费用、能源费等,以及房屋(场地)主体结构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工程改造引起的房屋(场地)主体结构变化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以上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种税费,除由乙方直接根据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外,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凭单据、发票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第七条:所租房屋(场地)的交付7.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工程部门协商装修改建事宜,如涉及变更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桥架、消防报警、喷洒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区消防通道、主体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位认可。7.2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先向甲方提供装修施工图纸一套(含电路图、效果图、材料清单),经甲方批准并进行现场交接后,乙方的施工单位应持资质证明办理进场手续,
方可对租赁场进行装修。7.3甲方已于XX年4月29日前将房屋(场地)(毛坯房,指设备现状)交给乙方进行装修、改造。第八条:所租房屋(场地)的使用8.1乙方进场改造施工以及正常经营后,享有该房屋(场地)的使用权,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乙方保证:8.1.1所租房屋(场地)的用途为文化娱乐(酒城)。8.1.2应遵守大厦的有关规定,爱护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备设施,防止损害。8.1.3不得擅自改变所租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确需改变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给予配合,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1.4乙方应负责在所租房屋(场地)区域内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8.1.5乙方对所租房屋(场地)及其专供乙方使用的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必须及时报告和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8.1.6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必须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9.1甲方负责消防验收,所租房屋(场地)乙方在二次装修引起的消防系统变更,乙方自行完成消防报验手续,甲方给予配合,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9.2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等,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
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9.3乙方应在所租房屋(场地)内按有关规定自行配置灭火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9.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所租房屋(场地)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在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的合理时间内检查所租房屋(场地)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0.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将所租房屋(场地)交付乙方使用。10.2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所租房屋(场地)的外墙进行企业广告发布和企业宣传,位置、费用另议。乙方发布广告必须事先自行征得广告主管部门的认可。10.3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与门窗、水、电、消防、照明、空调和客货电梯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质量完好,安全可靠,可以正常投入使用。10.4乙方与大厦的发生工作矛盾时,由甲方负责协调和调解。10.5乙方办理各项执照及许可证,需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提供方便和服务。10.6甲方保留以下权利:10.6.1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派遣工作人员进入乙方所租赁房屋(场地)进行有关固定设备检查和维修。10.6.2甲方有权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带领其他有意租赁者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间到乙方租赁房屋(场地)视察参观。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及义务1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营业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红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乙方应在营业前,申办好营业执照及企业分支结构注册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等一切手续,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11.2乙方保证按时交纳租金和水、电、空调等基础能源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11.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与商城的签订《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按商城的统一标准交纳各种物业管理费用。11.4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厦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商城有关安全和消防的规定,服从大厦的统一规划和管理。11.5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事合法正当的经营活动,按国家规定按时交纳经营的各项税费。11.6乙方有责任在进行装修改造的过程中,不破坏所租房屋(场地)的
主体结构。不得将租赁房屋(场地)内不属于乙方的财产作为向任何第三者以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11.7负责所租房屋(场地)的内部防火安全、门前三包、室内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11.8乙方的经营人员应具备身份证或暂住证、务工证、健康证明、婚育证等,乙方应保证并要求其经营人员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商城的规定。乙方应将其经营人员的上述证明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第十二条:退租12.1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在20日内完成撤场工作,并将所租房屋(场地)及其甲方原有的专用设备设施恢复原状(自然损耗除外)后交付甲方。12.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保证甲方原有的专用设备设施正常、可靠运行。12.3甲方同意乙方将其自行购置的设备和设施拆除与撤出,但乙方拆除和撤出有关设备设施后有损甲方房屋(场地)及其附属物的除外。12.4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租金和其它费用后,甲方原则上保障乙方的撤场工作不受干扰。12.5除上述约定外,退租的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具体协商确定。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如果甲方不能按时完成交接工作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水、电、消防、空调、电梯等设备的验收滞后,使乙方因此而延误工期,则所延误之时间应视为乙方免租期。
13.2甲方应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暖和空调与新风的正常供应,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公司营业场所租赁合同,甲方应免除在此期间乙方的房租,由于乙方失误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3.3如乙方欠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每延期1天,除租金和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金额3‰作滞纳金。13.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所租房屋(场地),乙方履约保证金和预付租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13.4.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所租房屋(场地)的主体结构或改变所租房屋(场地)用途的;13.4.2拖欠租金达1个月或所欠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总金额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13.4.3利用所租房屋(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13.4.4故意损坏所租房屋(场地)和设备设施,造成其他商户无法正常经营的;13.4.5违反安全、消防的有关规定,多次经***、消防部门或甲方警告不能及时改正或酿成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13.5无论什么原因,乙方车撤场时,若依据本合同约定欠交甲方各项费用的,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将其自行购置的设备和设施拆除与撤出,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未清偿全部所欠费用前留置其设备设施等一切财产。
13.6甲方了解乙方违约的事实而又接受租金时,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除非甲方明确以书面方式或放弃上述权利。13.7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终止合同,但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提出终止合同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在终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13.8如因国家建设或遇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在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日内,双方持本合同和有关证明文件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登记备案机关备案一份。附件:房屋(场地)平面图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工商执照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经营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赁场所的座落、面积、配套设施及用途1、甲方将位于南昌市民德路(街)443号,经营面积114㎡出租给乙方使用。2、乙方按时根据实际使用数向供电、供水部门或甲方缴纳相关费用,如乙方违规用水、用电,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承租店铺的用途为(禁止作其他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租赁期限1、该经营场所租赁期限为叁年,即自2010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力无条件收回该经营场所,乙方应如期交还甲方。如甲方将到期的经营场所继续出租,乙方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平等参与竞争。3、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办执照、按章纳税,独自享有经营带来的利益,承担经营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可能出现的风险。4、乙方应当办理开业所需的相关手续。三、租赁费用1、承租期内租赁费每月合计13800元,全年总计165600元。
2、乙方每月支付承租经营场所总费用的时间为每月1日前。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支付41400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清算水、电等乙方使用的费用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回乙方。4、如果乙方延迟交付租金,每延迟交付一日应向甲方支付690元违约金。5、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直接从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当履约保证金不足27600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四、经营场所装修1、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潢,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在承租期内添臵或装修在甲方建筑物上的固定装饰设施、不动产在租赁期结束后不得拆除,应无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擅自拆除,应负赔偿责任,属于乙方的其他财产,可移动设备等,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处臵,但不得损害建筑物。3、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经营场所及附属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装修不得拆、改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否则视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没收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的应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4、乙方因经营需要,增加水、电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合同期满,无偿归甲方所有。
5、乙方装修后必须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才能开业,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义务,承担消防安全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五、违约责任1、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如单方违约,须承担违约金27600元。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2、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经营场所转租、转让、抵押或以其它方式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向乙方提出赔偿。如特殊情况,乙方续变更承租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方应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3、乙方逾期半个月不交租金,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经营场所,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将经营场所及附属设施一并交还甲方,逾期不交出经营场所及附属设施,乙方除应补交租赁费用外,每延迟交付一日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
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六、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城市规划、政府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无须向对方承担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房屋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约定1、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之前就本经营场所所签的其他合同(协议)终止,均按本合同约定确定双方权利义务。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代表人(签字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址:企业经营权租赁合同甲方:乙方:甲方愿把山东培训网上所有广告经营权授于乙方,乙方也原意接受山东培训网广告经营权因此,考虑到上述情况,双方特签署合同和协议,并出于其它方面的考虑一致同意合同和协议应当写得周到细致,双方达成的协议如下:第一条专署权利甲方愿意授权乙方独家推销其网站上所有广告的权利。甲方不得同意、授权、许可其他任何人或法人主体订立、出售或代理促销甲方之协议。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义务除了上面提到的以外,乙方还同意:a、本协议有效期内并只有在执行本协议时,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用html/java语言或其它适当的语言制作的链接程序,甲方应当用适当的方式将其加到甲方的所有广告位置上(甲方对这些链接程序没有任何专利、产权或利益,其中包括知识产权)。b、乙方将尽最大的努力,以双方拟订的具市场竞争力的合理广告价格和折扣,向广告商销售上述网址的网页上的广告位。c、乙方应事先避免违法的广告刊登,并通过电子邮件把乙方已经征集到将在上述网址网页上登载的新广告通知甲方,并尽量尊重甲方根据下面第三条d款规定,作出的拒绝任何不合法广告的决定。d、通过乙方链接程序(tag),乙方将提供实时的广告报告给甲方,同时甲方也可自行上网查询,以便乙方有效地控制广告登载到其网页的次数及所得收入。所有乙方提供的报告,包括数据、统计资料或交易分析,均属于乙方及甲方的共同资产。e、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交:1、每月25日之前提供说明甲方在该日历月20日之前所得收入和甲方帐面总数的月报表;2、乙方应在每月30日之前收到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月报表的发票;3、乙方应于每月30日,支付60天之前该月的甲方该得的款项。
f、在行政管理、销售和技术岗位上安排称职的人员有效地执行本协议的条款。第三条甲方承担的义务甲方同意:a、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它将尽最大努力以跟该公司目的相一致的方式继续和保持上述网站和网页。b、在上述网站的每个网页的广告位上插进上述链接程序(tag),确保当上述网页以800x600的解析度显示带有上述链接程序的广告时,在上述网站的每个相应的网页上能清楚地完全看到。c、广告的效果和结果将以乙方提供的广告管理软件系统作出的报告为准。d、在上述网站的主页上插进带有乙方标识的按扭,向潜在的广告商指明乙方独家代理促销本网站之所有广告位。e、在得到新广告通知之后,如果甲方对新广告有任何反对意见的话,必须在接到新广告通知之后的一个工作日之内通知乙方。如果不能及时告知对新广告的反对意见,那么,在甲方把反对意见告知乙方之前都将被认为是甲方同意登载这些新广告。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反对意见之后的一个工作日之内拆销这些新广告。f、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用户、浏览者、库存量、使用报告、评估和用户研究、传送、统计要求的信息以及有关甲方的其它信息,乙方将适当地利用这些信息来推销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