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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25
公告编号:2017-037
证券代码:834283 证券简称:好百年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关于全资子公司长沙好百年房屋租赁期限变更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好百年”)于2006年承租了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大道与荷花路交汇处东方家园芙钰店地上二、三层,用于开办长沙好百年家居广场。现经双方谈判协商同意将租赁期限变更场地租赁交接单,并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租赁合同书》第三条第1款由: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自甲方将租赁场地商户清场后移交给
乙方且甲乙双方签订《场地设备设施交接单》之日为租赁标的物交付日,租金、租期开始计算,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修订为:
本合同租赁期为:2006年2月11日至2019年8月31日。
公告编号:2017-037

2、增加《租赁合同书》第三条相关约定如下:
(1)租赁期满,乙方仍要求续租,租金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由双方书面协商确认,签订《租赁合同书》。
(2)租赁期满,双方租赁关系自行终止,但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客户(场内商户)对乙方转租区域的承租权,该租金价格由乙方客户与甲方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认。
(3)甲方应妥善处理与乙方客户之间的关系,以配合乙方顺利撤场。
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及时清理交接租赁场地,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但乙方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场地租赁交接单,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行终止。
二、长沙好百年租赁期限变更对我司的影响
长沙好百年租赁期限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租赁合同书》

2、《补充协议》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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