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甲方将座落于356室租赁给乙方,期限为一年。第二条:房屋租金每月贰千肆百元(2400.00元)人民币;第三条:甲方自2007年3 月19日将出租房屋移交给乙方使用,室内备品名称、数量以双方接交清单为准。第四条:租赁房屋押金及租金的交纳期限:1、自20xx年xx月xx日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7200元房屋租金,即缴纳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房屋租金;并另缴纳2400元租房押金;2、 20xx年x月xx日缴纳房屋租金7200元房屋租金,即缴纳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房屋租金;3、20xx年xx月xx日缴纳房屋租金7200元房屋租金,即缴纳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房屋租金;4、20xx年xx月xx日缴纳房屋租金7200元房屋租金,即缴纳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房屋租金;第五条:自乙方入住之日起,煤气、水电、电话费、冬季取暖费、小区物业费、保洁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权利与义务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如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应于本合同期满壹个月前,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及租金另行商议;如承租方不继续承租房屋,也应在本合同期满壹个月前告知出租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 承租方应爱护家用电器等室内设施,如有人为损坏,应按照买价赔偿;3、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利用所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或活动,4、本合同期满修车场地租赁合同,如承租方不再租赁房屋,出租方应退还租房押金2400元人民币;如承租方继续租赁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5、承租方因业务或居住需要,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才可依照约定改变装潢及增加设备,所产生的费用修车场地租赁合同,双方另行商议。第七条:违约责任1、出租人擅自终止合同或另行将房屋租赁他人,应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7200元人民币;如承租人擅自终止合同,出租人不予退还剩余的房屋租金;2、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他人使用,应向出租人支会违约金7200人民币,3、承租人逾期10天不缴纳房屋租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扣留物品, 并赔偿出租人违约金7200元 。第八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应结清天燃气、水、电及电话等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房屋押金中如数扣除,如押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继续清算。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所作用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本合同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本合同签订地点:中国青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