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椒 江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椒江区疫情输入性风险持续存在,目前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人员健康管理,即日起,对于上海等地来椒返椒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为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期已转入居家隔离阶段的,严格落实单人单住单食;还在集中隔离的人员,延期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椒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3月30日
路 桥
为切实提高路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路桥区防指办计划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综合演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演练时间:2022年3月31日。
2.演练地点:路桥城区部分街道(随机)。
3.参演对象:路桥城区部分街道居民。本次演练参照真实场景,为确保演练安全和实效,对涉及到的区域实行暂时封控管理,请广大市民朋友不必恐慌。演练期间人员、车辆无特殊情况不进出。对于因演练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朋友谅解。
本次综合演练,请市民朋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按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做好配合。演练期间临海市场地出租,请广大市民朋友不拍照、不录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综合演练,恶意造谣、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综合演练工作,确保演练取得圆满成功。感谢您的理解、支持!
路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3月30日
临 海


从本周开始,启用了“台州畅行码”,每辆车的醒目位置都张贴了专属的“畅行码”,乘客在车下打开支付宝,点击左上角的“扫一扫”,扫描公交车窗上张贴的“台州畅行码”,扫描成功后出现个人健康状态,显示绿码,上车时向驾驶员出示即可。
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朋友及乘客刷市民卡就可放心乘坐公交车。另外,使用现金或微信支付的乘客,需配合驾驶员做好健康码和行程卡的检查工作。
天 台
为全力做好天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阻断疫情输入、传播链条,筑牢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天台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流动人口主动申报义务。按照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天台从严落实“十个一律”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14号)、《关于2022年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有关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16号)要求,凡是新流入天台县的流动人口临海市场地出租,一律立即自主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做好自身防护,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同时,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在3日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派出所或流管所申报居住登记。
二、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申报主体责任。本着居住出租房屋“谁出租、谁负责”管理要求,房屋出租人(含房屋实际管理人)作为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含房屋实际管理人)负责登记报送和督促申报;投靠亲友居住的(含驻家的家政服务人员),由被投靠的户主负责登记报送和督促申报;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日内,将房屋出租人以及房屋承租人信息报送公安机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知悉的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信息,在3日内报送公安机关。出租房屋内发现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责任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派出所报告。
三、严格落实用工单位申报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自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3日内,主动向公安机关报送用工人员信息,并督促告知外地籍员工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在宾馆酒店、旅店、学校、培训机构、医院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寄宿、住宿的,由相关单位、场所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报送。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发现有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的社区(村)或派出所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拒不配合社区(村)、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屋排查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履行申报责任的房东、用人单位、中介机构及流动人口本人等,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对隐瞒不报、漏报、弄虚作假,未按上述规定执行影响防控工作,导致疫情扩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居住登记申报途径。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人等相关人员信息申报可进行网上办理。申报方式:1.下载“浙里办”APP,进入“流动人口专区”申报居住登记或居住出租房屋登记;2.下载“支付宝”APP——搜索“台州码”应用进入——点击“居住登记”办理事项申报居住登记;3.可到居住地派出所或流管所窗口咨询现场办理。
六、积极主动做好防疫自主申报。凡是来天台县的流动人口在做好申报居住登记后,还需通过“台州防疫自主申报”小程序进行来台自主申报。
“台州防疫自主申报”小程序
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