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联系人:王春新 。地址:博白县博白镇大街069号县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股。
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 年 3月10 日
博白县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停车场车辆
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完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合理调控停车需求,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办规〔2017〕2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城市道路车辆临时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7〕33号)、《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博政办规〔2022〕1号)等文件。
二、实施范围
根据(玉政办发〔2017〕33号),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玉林场地出租,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公共场地指政府投资建设或由建设单位为政府代建的公共场地、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场地;临时停车场(点)指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场和停车点。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经依法批准的在我县县城范围内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开展车辆停放服务并实施收费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标准
坚持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推动公共停车场智能化管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车型
收费时段
收费标准(元/车位、小时)
涉及具体路段
机动车
08:00-22:00(含)
(1)30分钟(含)以内免费;
(2)30分钟后至1小时内2.50元,1小时后每小时2.00元;
(3)每天每次最高限价20.00元。
锦绣东路、大街、前进路、锦绣西路、南城南路、绿珠大道、东风北路、兴隆东路、饮马江三路、民主路、建政路、公园路、振兴西路、振兴东路、松园一路、松园二路、兴富路、兴民三路、兴民东二路、兴民东一路、东风北路。
备注:

1.停车超过免费停放时段后,收费标准按实际的停放时间累加收取,不足1时按1小时计。
2.中型车、大型车停车收费标准,按实际占用的小车泊位数计算。
3.博白县城城区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优惠政策按照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城市道路车辆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博政办规〔2022〕1号文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4.今后新增收费路段的收费标准按照对应上述区域类别收费标准收取玉林场地出租,不再另行公示。
四、其他说明
博白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收费管理等有关规定按照《博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白县车辆停放服务管理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博政办规〔2022〕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