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业学院众创空间的场地管理,规范众创空间使用程序,保证众创空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众创空间场地定位
众创空间旨在为学生创业团队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以多功能化的办公、会议及路演设备,结合多形式的分享活动服务创业学生,打造更便捷的创新创业活动场所,最大限度地为学生创业团队提供项目对接、指导、实训、演练、融资、孵化等一条龙服务。

二、场地使用原则
(一)众创空间主要满足创业学院使用需求,重点面向学生创业团队开放。校内单位可基于此目的借用场地,原则上不向校外单位开放使用。
(二)创业学院按照“公务优先”、 “先登记先使用”的原则对众创空间场地使用单位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三)使用单位须按照“一事一报”原则,填写《创业学院众创空间场地使用申请表》场地借用登记表,由创业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活动使用时间1-3天由创业学院执行副院长审批,3天以上由创业学院执行院长审批。
(四)使用单位应自觉爱护众创空间所有设施,保持整洁,不得随意调试设备或乱接乱插,场地内配置的设备、桌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挪作它用。
(五)场地使用完毕后,在活动当天,使用单位应清理场地并恢复场地原有状态,如因使用人造成损失将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六)众创空间原则上只允许开展创新创业相关活动,禁止举办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推广活动。
三、场地使用流程
(一)使用单位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创业学院提交《创业学院众创空间场地使用申请表》,申请表需由使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创业学院办公室(北区食堂409)。
(二)创业学院根据场地使用情况进行审批场地借用登记表,若审批通过,将通知场地使用单位提前一天领取场地钥匙。
(三)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事由及时间使用场地,使用完毕后及时将钥匙归还。若活动信息发生变更或取消,须及时到创业学院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