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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网讯 (记者 钟梦哲) 刘先生在铁路西安北车站内经营一家商铺,租约在去年年底到期。他本想今年续约经营,可是“房东”突然提高续约条件,涨了租金,让他陷入被动。
刘先生称“商铺管理方负责人曾口头答应且原合同中也约定“同等条件下他享有优先承租”,但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管理方已经与另外一家公司签订了合同。对此,店铺管理方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并未对刘先生做过任何承诺。关于原合同中约定的“优先承租权”,这位负责人并未正面回应。
新合约11月签订 续约条件却在12月份通知
1月11日中午,刘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份铁路西安北车站商户运营方“”所出具的“场地续租条件告知书”。告知书上显示如果想要续约,首先签约的品牌为国内知名品牌,经营时间不得少于15年,在国内各大机场、高铁等交通枢纽站连锁店不少于100家。除此之外还要同意在新租赁期内50元/平方米/天的场租报价。
对此刘先生称:“我已经在这里干了七八年了场地续租申请,为什么之前每年都没有条件限制,今年突然增加了新条件?去年十一月份的时候他们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就与‘首信’品牌签约,且事后才通知我。然后给的这份新续约条件书竟然还是去年12月19日送达我这里,我觉得这上面的条件就是为“首信”量身定做的。”
日前,记者到达西安北车站内,看到刘先生的商铺已是大门紧闭,门上却被加上了九把大锁。“这是他们运营方加的锁”,刘先生称:“合同里明明写有,即使不续约我也有一个星期的搬离时间,可是他们在合同到期的第二天就把门给我锁上了。”

涉事公司自称此前并未承诺 无暗箱操作
刘先生还告诉记者,现在他和家人每天晚上都在店铺外守候,因为这之前他发现对方在没有告诉自己的情况下,通知了货运公司来搬离店内的货物。不得已他选择报警,警方来了之后对方才作罢。现在店内既无法经营,也无法搬离货物。
1月11日记者与该商铺运营方“”电话联系,对方告知由于无法确认身份需要记者携带相关证件当面沟通。1月14日,记者来到涉事公司办公地点,一位孟姓主管接待记者后表示对于是否能接受采访自己不能做主,需要向公司申请之后才能给予正式的回复。
随后在记者的追问下对方告知:“对于刘先生说的我们曾在之前承诺过优先给他续租场地续租申请,这点我是不知情的,我们也没有承诺过,他跟谁谈的请他说清楚,毕竟个人的说法无法代表我们公司。并且我们也没有暗箱操作,所有的程序都是合理合规。”
截止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对方正式回复。

律师分析:租赁到期后出租方有权另行出租 但应当保障原出租方的优先承租权
对于这种房屋续约纠纷,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魏桢培律师分析认为:首先,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出租方不同意继续续约,双方租赁关系终止,出租方有权继续对外出租。那么出租方自然也有权基于经济收益、品牌口碑等方面的考量,自行设置或者提高租户的条件。关于刘先生所说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约定,从法律上来说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出租方重新出租的情况下,应当提前通知刘先生,而不能在合同终止前就直接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这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最后,即使刘先生不符合承租条件,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予其合理的搬离时间。
目前刘先生已经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