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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发改委批复了3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总建筑控制规模43.57万平方米。其中便包括通州区梨园镇大稿村经济合作社建设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其规划总用地面积57642平方米。

▲市发改委发布关于通州区梨园镇大稿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通州区梨园镇大稿村
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据了解,大稿村位于通州区京洲园385号,周边公交站、市场、超市、理发店、药店、养生馆、咖啡厅、健身房等服务功能完善,交通便利。
大稿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
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7642平方米通州场地租赁,其中规划建设用地36545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规划道路用地14995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规划绿化用地6102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87861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集体租赁住房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55072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大稿村经济合作社筹措解决。
本项目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只能用于租赁,不得对外销售、不得转租。
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根据相关信息,通州区要在今后5年内完成150公顷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任务。

集体租赁住房是一种农民集体持有的租赁产业(租赁物业),可依法出租获取收益。其用地按照城镇居住用地标准进行规划和管理,仅用于租赁住房建设。
集体租赁住房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建成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将集体租赁住房作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由各级住房保障机构或其授权的相关主体,按照我市相关要求进行租赁和运营管理。房屋的租赁年期、经营方式和租金分配等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合同。
简单来说,集体租赁住房就是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公租房”。建成后,将对符合申请标准的人员进行配租。

据了解,通州区同时规划了许多共有产权房项目,下一步通州场地租赁,孙庄村和宋庄镇疃里村的两个地块,也将建设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以缓解那些面对高房价而买不起房的市民的压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