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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原则上没有权利出租公共场所,但如果经过了业主们的同意或业主大会的同意就可以出租,否则就造成侵权,要付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为小区公共用地,小区全体业主对其拥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于业主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共同拥有所有权,共同决定如何对其使用、收益以及收益的分配等,因而业主个人或物业管理企业占用小区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利用其经营的,应当征得业主的同意。至于商业化经营所得收益,应当归业主所有,由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业主决定如何利用。如果已经占用了,且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应当向业委会举报、陈述物业侵害的事情经过,由业委会主张权利,找物业索赔或起诉。没有业委会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如果还没有占用,建议先去找物业协商,协商不成再去寻求法律帮助。要主张业主自治,即在小区成立业委会,由业主所投票选举的业委会作为小区全体居民的代言人,并与物业公司达成共同管制小区的和谐构架关系,达到财务公开、管理公正,事无巨细都能时刻响应业主所拥有的权利,并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起到沟通协调的桥梁作用,小区出现问题必须听取三方声音即业主、物业、开发商,由大家公平抉择、公正处理小区场地可以出租吗,达到真正的和谐共处、共建和谐。所以,物业如果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是没有权利出租公共场地的。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小区场地可以出租吗,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