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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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生活娱乐网的小编,给大家分享一条最新的消息:上海长宁区公租房租赁标准一览,如果您感兴趣的话,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长宁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应遵循以下供应标准:

(一)单身人士可承租一套一居室;
(二)家庭可承租一套一居室或二居室;
(三)单位承租的,承租一居室,可安排一名单身人士或一个家庭入住。承租二居室以上(含二居室),可安排一个家庭入住或拆套安排入住;
(四)为支持本区公共服务,解决一线职工阶段性住房困难。相关供应房源相对集中布局,通过成套住房拆套使用、非居住房屋改建宿舍等方式,进行简易装修,并由单位整体租赁。人均使用面积和居住人数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长宁区场地租赁,其中按宿舍标准新建、改建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成套住房拆套使用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且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拓展阅读: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隐瞒、虚报相关信息,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移送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令第11号)等规定予以处理;所在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可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通报,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检查该单位的劳动工资、财务管理等情况;相关个人、单位涉嫌犯罪的长宁区场地租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隐瞒虚报和虚假证明行为的相关信息按市、区社会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