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出租娱乐场所是按娱乐业还是租赁业征税
经营娱乐场所多功能厅,有时将场地出租给单位或个人开联欢会活动场所租赁,举办卡拉OK演唱比赛,或用于举行会议,发布新闻,开业典礼等。
请问:出租娱乐场所是按娱乐业征税,还是按租赁业征税?
答:娱乐场所将场地出租给单位或个人用于举办其他活动,如用于厂庆,店庆,开联欢会,举办卡拉OK演唱比赛,或用于举行会议,发布新闻,开业典礼等,对这类出租娱乐场所如何征税?从原则上说,将娱乐场地出租给他人,凡是没有举行娱乐活动的,可按租赁业就租金收入征税;凡是举行了娱乐活动的,就应按“娱乐业”征税。因为在后一种情况下,娱乐场所虽以“出租”的方式把场地让与对方使用,但对方仍然举办了娱乐活动,这些场地作为“娱乐场所”的性质没有改变,同时,娱乐场所的服务人员仍然在为“租赁者”服务,其营业并没有因为出租而中止,只不过是消费者不是与娱乐场所直接发生购买服务的关系,而是由“租赁者”与之发生关系而已,这种出租实际上就是包场性质。

因此对娱乐场所出租给他人用于举办带有娱乐性的活动的收入,无论其收费方式如何,都属于“娱乐业”的征税范围。当然,对于单位和个人把场地租给他人开办娱乐场地,或将娱乐场租赁给他人经营的收入仍应按租赁业征税。
出租娱乐场所是按娱乐业还是租赁业征税?对于出租娱乐场所是如何进行处理,以上内容都有讲到了;大家可以看一看活动场所租赁,要是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会计学堂网站进行提问!希望小编以上的资料对大家理解这个问题有所启发。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想提高自己专业技能的朋友可以继续前往官网咨询了解。